死刑犯在执行死刑时,哪个时刻,会控制不住情绪拼命反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控制不住情绪”、“拼命反抗”多出现在判决后,真正到死刑执行的那一刻,平静者反而居多。
恐惧情绪最泛滥的那一天莫过于宣判的那一天,对于普通被告人来说,从看守所到法院一般由两个法警押解;对于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通常由3名法警押解,一些有经验的被告人从法警数量上就能预知到审判结果。大部分被告人在押往法院途中都会心烦意乱,但不会有什么过激的举动,毕竟宣判结果还没下来,不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还存在,一部分人会与法警聊天来掩饰内心的慌乱,也会询问法警可能的判决结果,为了稳定住他们的情绪、为了不至于发生意外,经验丰富的法警既不会对他们的提问置之不理,也不会给出肯定的答案,通常会以“等宣判吧”、“不知道”等中性语言给予回复。
即便被告人心理素质再好、即便他们再“视死如归”,在听到“一审判处死刑”时,身体都会无意识地抖动一下,吓到瘫软、大哭大闹、放狠话的也有。宣判完之后,被告人从法院押到看守所,此时他们的心理已经与来时完全不同,大部分会表现为沉默,没有心情再与法警聊天。但为了安抚被告人情绪,防止他们做出自残、逃跑等困兽犹斗的过激行为,法警会主动安抚他们情绪,说一些善意的话,比如“还可以二审”、“这不是最终结果”、“高院还要审核,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死刑”、“执行前还有机会,这段时间你的表现依然很重要”等等安抚情绪的话。
从法庭回到看守所就要被调换到死囚中,在最初的一周甚至更长的时间里,面对死刑的结果,情绪波动是正常不过的事了,“哭闹、崩溃、平复、接受”再到“哭闹、崩溃、平复、接受”,几种情绪周期性出现,这是人在面对生死大关时正常的反应。不过,一些罪大恶极的被告人反而会异常的平静,比如毒贩、杀人犯等,他们深知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是罪恶滔天的,对死刑的判决结果早有预判和心理预期,反而不会有过多的“挣扎”。
从“哭闹”到“接受”需要多长的时间?因人而异。从一审被判处死刑到执行,往往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期间要经过一审、二审(上诉的话)、高院审核、最高法复核、死刑执行命令签字下达,下达后的7天内执行死刑。这个过程对于死刑犯来说异常的煎熬,不仅是心理上的煎熬,还有身体上的煎熬,全天戴着脚镣手镣,再高的心气和棱角也早就磨平了。但这个周期又足够长,大部分死刑犯在这个过程中从最初的“挣扎”过度到坦然接受,开始回顾半生、开始反思和忏悔,有的人会开始写遗书,还有的人会会见近亲属,与家人见上最后一面。
真正到了死刑执行的那一天,对于绝大多数死刑犯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有些死刑犯会感谢狱警的照顾和尊敬,毕竟这1年左右的时间都是狱警在帮助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只要是不过分的要求,狱警都会尽量的给予满足,是狱警陪伴他们走过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无论是作为“回报”也好,还是打心底的接受也罢,大部分人在走向刑场时反而不会哭闹,更不会有什么过激的举动。当然也有一些求生欲比较强的死刑犯,有的会喊屈叫冤、有的会高喊“检举、举报”、也有死刑犯会被吓得身体瘫软、“屁滚尿流”、大小便失禁,但死刑从判决到审核、复核,再到死刑执行令的签发毕竟是极为严谨的,在执行前只要说不出个“子午卯酉”来,任何的反抗和情绪崩溃都是徒劳。
前几年有一篇《揭秘死刑犯的最后人生》的文章,文章对一名多年专门看押死刑犯的狱警进行了采访,从狱警的视角来看,反抗、哭闹、崩溃这些情绪多出现在判决结果刚出来的那一段时间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期大多数死刑犯开始慢慢的接受,平静、忏悔、表达感激和歉意更多一些,很少人会在死刑执行时控制不住情绪,所谓的“反抗”就更无从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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