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一男生摸我胸,情急下我抓伤了他眼睛,他起诉我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先简要看一下求助人的概述:
“同学聚会,一男生摸我胸,情急下抓伤了他的眼睛;报警后,让协商解决,他索赔20万,我不给就起诉;问:抓伤他的眼睛属于正当防卫吗?如果不赔偿,会不会坐牢”?
同学聚会本来是为了联络感情,发生这样的不愉快想必谁也不愿意看到。
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女生现在面临20万的巨额索赔,接下来应该如何处理呢?会不会因为此事承担刑事责任呢?
不同情况下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第一,男生涉嫌“猥亵”首先,男生的行为极为不妥,“摸胸”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轻则治安拘留,重则可能构成“猥亵罪”: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如果情节严重,比如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违背女生意愿,有搂抱、摸胸等行为的,可能构成“猥亵罪”。一旦构成“猥亵罪”,刑事责任是避免不了的,最低量刑标准为拘役六个月。
不一定: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看上去女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但是正当防卫的界定是很严格的,首先就是“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再就是“侵害真实存在,不是防卫人臆断或猜测的”;三是“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即“点到为止”,不能是打击报复或二次伤害。
女生抓伤男生的眼睛,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界定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聚餐时的监控录像;二是同桌同学的证人证言;三是医疗鉴定,鉴定眼睛受伤是否是二次伤害导致的。
这里多说一句,眼睛是极为柔弱的器官,稍不留意就会受伤,所以我更相信是正当防卫造成的受伤,而不是防卫过当。
1.正当防卫没有任何责任:
如果是正当防卫,那么女生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既没有经济赔偿责任,也没有刑事责任,相反,侵犯人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防卫过当承担赔偿责任和可能的刑事责任:
如果是防卫过当,那结果就大相径庭了:
根据《刑法》第20条: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另外,如果女生有防卫过当的行为,男生经鉴定眼睛构成轻伤的,女生涉嫌故意伤害罪,男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女生最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只是轻微伤,男生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女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经济赔偿少不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赔偿项目。
最好的解决途径当然是协商解决了,毕竟是同学,如果男生伤情不重,女生完全可以负担部分医药费等赔偿;
如果协商解决不成,特别是20万的索赔已经远远超过受伤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等花销,有“讹人”的意思,那就让他走法律途径吧,只要有视频监控或证人证言证明你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且在一定限度内、没有二次伤害的行为,那么你无需负担任何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更是谈不上。
退一万步讲,即便有“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事实,按照《刑法》的规定也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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