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营业利润时,为什么要把发生的销售退回的商品成本加上呢?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发生销售退回时,实际售出的商品减少了,所以销售退回商品的收入和成本,要分别从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中减去,从而影响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其他收益。
此处的营业收入为减去销售退回商品收入之后的收入,营业成本为减去销售退回商品成本之后的成本。
例:目前当期销售成本1000万元(不含销售退回),当期销售退回商品成本10万元。则在计算营业利润时,当期营业成本为990万元(1000-10),在实际计算时也可以将计算公式展开,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1000万元,加销售退回商品成本10万元。两者计算结果是一样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