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己领证房产如何缴税?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与销售其他开发产品一样缴纳相关税收。
题主说的转让已领证房产,我的理解是指项目竣工后办理了首次产权登记的房产。
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已经竣工,经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后,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第一次登记,也就是以前说的初始产权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其实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销售完工产品的问题,搞清楚这一点相关税收问题也就好解决了。
1、土地增值税,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的比例预交,符合清算条件时,再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2、企业所得税,按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处理。
3、增值税,在收到预收款时,按3%的预征率预交,在交付开发产品时,计算应交增值税。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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