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时未处理的存货是否涉及增值税?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企业注销时未处理的存货涉及增值税。
公司注销时,需要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公司资产,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注销时公司的存货,首先需要进行盘存,确定是否账实相符,是否可以正常对外销售。如果有短缺,需要做盘亏处理;如果有残次品,需要做报废处理。这一点成为不少企业人为操作的地方,建议要适度,不可全部盘亏或报废。
对于可以正常使用或销售的存货,一般可以采取一下方式处置:
1、对外销售。
但如果正常销售的话可能速度较慢,所以可以降价采取打包销售的方式,一般税务机关可以认可。如果存在关联企业,更建议打折销售。
对外销售,当然需要按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
2、分配给股东。
如果清算结束时,仍有存货未销售完毕,这时可以分配给股东。
根据文件规定,分配给股东时,需要视同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
注意,分配给股东时不可以采用账面成本价计算应交增值税,而应采用市场价,这样才符合税法规定。
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时,需要填写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其中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涉及到存货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