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宁上了3个月的班,现在要离职了,公司不给上班时的房补了怎么办?
时间:2022-01-10 17: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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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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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 题主当初与苏宁签合同时,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细节或者其他补充细节中是否明确写明写明每月给予员工房补福利,不管有无细节条款约定都是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证据。离职时商谈未果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部分)
(六)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部分)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部分)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总结】题主离职时与单位协商无果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获得一个月工资补偿金、三个月工资、三个月房补、三个月的社保,如果有加班费等拖欠,也可以合理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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