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公司规定员工办喜事不得宴请同事,你赞同吗?为什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感谢邀请。
很幸运,没有看到“结婚宴请”包含在这些不得宴请的喜事名单中。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来看待这件事情:
一、公司同事太多,请谁不请谁,或许真得可以避免同事间的矛盾。但是,如果谁也不请,那在这之前,给办喜事的同事们随了礼的那个钱怎收回来?中国这种民俗由来已久,本身就是一个礼尚往来事情。以前的“往”,现在没了“来”,估计又会生成新的矛盾:我以前随了那么多礼钱怎么收回来?
二、树立新风尚,本身是值得称赞的事情。这样可以很好解决大家本来就“入不敷出”的问题,避免每次随礼都会摸摸自己兜里的钱够不够。这样会减轻大家的生活负担,也正好给了同事们一个“不随礼”的借口。
三、这个“第一个吃螃蟹的员工”,明面上可能不宴请同事了,是不是“暗地里”还会邀请以前给过礼的同事,收一收自己以前随了礼,在经济上和心理上得到一种平衡。
第四、不宴请同事的证明如何获得。如果明面上不宴请,私下里“偷偷宴请”很有可能发生。一是如何证明有“偷偷宴请”(毕竟涉及到两千元的罚款)这件事,二是如何真正杜绝这样喜事宴请?
第五、也许高兴的是其他同事,不快的是正好遇到“枪口”上的同事。
第六、2000元的处罚是一个很大的数字,而处罚2000元是不是符合法律法规?
作为我个人来说,如果公司有这样的规定,倒不如让同事们把钱随在一起,得出总和,不记名,然后让公司也随一个“总和”的数,再设计一张大的贺卡,让大家签名祝贺,之后派一个公司代表去参加喜事,尤其是公司的领导,这样会不会让员工更加满意?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更加有利于团结?
能够从系统观上解决这个问题,也许会更有利于团结,反之,这个矛盾解决了,又会生成新的矛盾,而新的矛盾是不是会更甚?有待于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