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卡奴一家烧炭自杀,七家银行信用卡中心被罚240万,你怎么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你好!谢谢邀请,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双方都有责任,但卡主自身的责任更重!
一、对卡主本人
1、信用卡可以办吗?肯定可以,信用卡类似于银行的无息贷款,最长五十天,如果是1万元,你放余额宝,那五十天就是50几元,能用银行的资金为我们自己获利,何乐而不为?而且信用卡的积分还可以在银行官网兑换礼物,因此案件中的一家办理信用卡本身来说是没毛病的。
2、使用信用卡,相当于用未来的钱,在当下进行消费,因此每次在使用信用卡之前你必须对自己的未来的还款能力有明确的认识,理性消费,不能为了打肿脸充胖子而盲目消费。
3、此外,我个人一直以来极其反对一点,就是所谓的信用卡套现出来炒股、炒期货、炒黄金、放贷等,名义上说的好听,运作的好,可以赚翻倍,但其实亏的概率远比你赚的概率更大,而一旦亏损,重则你直接逾期,轻则分期(信用卡分期的利率为18.5%)。所以未虑胜先虑败,在你使用信用卡的资金进入股市、期货市场时,你就要先想想自己能否承担起失败的后果,如果不行,还是踏踏实实赚钱,不要听那些所谓的一夜暴富、赚钱经。
4、本次事件的卡主显然并没有对自己一家的还款能力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也未对期货市场的风险有足够的认知,这个悲剧事件的主因还是在他自己。
二、对于银行
1、理论上,银行确实不应该发放这么多信用卡,但实际上,银行受限于三点:
(1)、对于同时在几家银行申请信用卡的,因为征信尚未更新,所以授信行并不知道其他行的审批额度;
(2)信用卡并非与贷款一样,因为审批后,有的并未启用,所以很多银行并未按照月供的一半来核算剔除他行已批的额度,而是仍以你大致的还款能力审批给予你额度;
(3)最重要的主因:银行的竞争激烈;比如A银行审批给你5万元的额度,假设你的还款能力是6万元,如果B银行按照你的还款能力扣除A银行审批的5万元额度后,只给你审批1万元,很多人会觉得B银行是在侮辱他,直接不启用或者销掉B银行审批的卡片。
因此B银行为了获得你这个客户,此时一般审批的额度也会在五万元附近,银行根本无法去揣测你是否会同时两张卡全部启用超过你个人的还款能力,因为银行主观上的思维是每个人都属于成年人,会知道刷卡后无法归还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
故,银行有责任,但绝对不是主因,出现这个悲剧,更主要的是卡主本人。
三、总结
信用卡可以申请,但是每个人要对自己的刷卡有清醒的认识,未虑胜先虑败,这样自己才有退路。不要总想钻空子一夜暴富,如果股市、期货、黄金市场这些真有那么好赚钱?市场上就不会有那么多被割的韭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