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为什么力挺格力举报浙江奥克斯,称即便竞争对手,举报也无可非议?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央视新闻的评论如下:家电行业产值巨大,涉及数以亿计的家庭,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不容置疑。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便格力和奥克斯在市场上是竞争对手,格力对奥克斯的实名举报也无可非议。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在我国相关部门对于市场的监督是有所缺失的,而消费者在面对企业时,整体上来说是处于劣势地位的。对于很多家电所标榜的技术或者功能,普通消费者基本上无法判断真假,所以同业举报监督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毕竟最终有利的是消费者。
如果奥克斯的产品确实与宣传不符,那么就是欺骗消费者,相关的产品必须要下降,同时已售的产品必须要实行召回(如同汽车召回一样);反之如果格力举报内容不实,那么格力必须出来道歉,并赔偿奥克斯的声誉损失。
竞争,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特别是今年以来,格力的市场占比有所下滑。但是格力实名举报奥克斯并非是单单竞争的问题,否则为何不举报美的、海尔、志高等其他空调品牌。格力举报奥克斯的很关键的一点:奥克斯比当初美的挖格力的技术人才挖的更加过份,甚至用上的匿名。
一家企业培养技术人才很困难,特别是核心技术,所以任何一家企业对于关键岗位的人才在签订合同时,正常都会有约定竞业禁止条款(禁止劳动者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但是按照董明珠所说的奥克斯的挖人已经挖到改头换面(给格力的技术人员弄了一套虚假的身份来逃避这个竞业条款),这个确实有点过分了。
很多人在说是你格力自己薪资不够,留不住人才,还怪奥克斯;个人跳槽确实很正常,但是挖人的企业如果能保持正当的竞争我认为格力也不会走到最后一步实名举报,美的以前也挖格力的人才,但是格力也没实名举报。
试想一下,你花费重金投入研发培养人才,这边人才刚刚培养起来,马上就被挖走了(当然你也可以开更高的工资,但是一家企业,一则规模足够大,岗位有限,二则你重金投入研发,其他的方面肯定有所减少),而且是违背竞业条款的挖走,然后很快对方就出现相似的技术(这其实也算恶意竞争)。一次两次还好,一直这样,我想没有一个人可以忍住吧?现在网上随便一搜到处都是格力(或者美的)起诉奥克斯的侵权的,结果基本都是奥克斯败诉。
总结虽然董大姐到处呛人,但是只要格力举报是真实的,我仍然会站格力。很多人会说格力肯定自己宣传与实际的也会有不符,这个我不知道,但是我认为格力敢这么做,最少它就不怕奥克斯去测试它(格力举报后,不出意外奥克斯肯定也会收集格力的相关产品进行测试,看是否有没有宣传与实际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