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1亿元,他有钱为什么不还?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今天,一条信息引爆了全网,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11月4日王思聪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为151437841元(约为1.5亿元人民币),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9)京02执1325号。
很多自媒体对此欢呼雀跃(实在难以理解这个心态,看到他人不好,就自己激动的不行)。1.5个亿的资金很多吗?对于王思聪的老爸而言,这只不过是1.5个小目标而已,就算王思聪真的还不起了,背后还有万达这个大树罩着,所以根本无需过于担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对外澄清了,目前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所以王思聪其实并不算失信人,只要他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这笔债务,那么这个判决对他的个人生活就没有任何影响。
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一般而言,如果双方产生纠纷,比如购销合同纠纷,经过原告双方的起诉、反诉等多轮措施之后,最终有一方败诉,一方胜诉,对于败诉方就会有上述的执行信息,但并不会立马把你列入失信,正常情况下,法院执行立案后大概2-3个月的时间,如果被执行人存在拒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法院才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这时候才是属于我们常说的老赖,会被限制各种高消费以及出行)。
所以说被执行立案很正常,只要经营企业的或多或少都会有相关的合同纠纷,只不过有的私下调解或者解决了,有的是以公司的名义涉诉,有的是判决后在法院录入执行信息公开网之前就偿还掉全部债务了,所以相关的个人,特别是名人信息较少。对于王思聪来说,这个1.5亿元,他只要在未来一两个月内归还,没有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书,那么他就不会被列入老赖范围之内,对他的个人生活不会造成任何的影响。
总结说句实在话,只要是经营企业的,总会或多或少涉及到诉讼案件,如果按时履约并不会有任何问题,当然,对于王思聪而言,虽然此时还没失信,但还是要快点还钱,否则一旦被限制高消费,或许以后你会在绿皮火车或者如家酒店里看到王思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