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年但公司只买了六年保险,自己提出辞职可要求公司补齐十年保险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工作10年,但公司只买了6年的保险,自己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补齐10年的保险吗?这个是完全可以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单位和个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依法为自己的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你自己在工作单位已经工作了10年,但是只购买了6年的一个社保,很明显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所以说这个时候就应该要求所有的企业单位来补交,之前4年没有完成补交的一个社保待遇。
且社保的补交必须通过企业单位才可以完成补交,在补交的过程中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滞纳金,那么这个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由所在的工作单位来承担。只不过就是在补交的过程中,你个人需要承担将近1/3的一个缴费比例,那么这个缴费比例应该由你个人来承担,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4年的费用大概自己要掏的话,也大概也是一两万块钱。
所以说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并且企业单位如果愿意补交的话,那么就直接通过社保局补交完成就可以了,但是有些情况企业单位拒绝补交,那么只能够申请一个劳动仲裁,或者是通过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来处理这个问题,也是能够得到有效的一个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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