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十五年己缴满,中途己断缴十七年了,退休前再加缴十年,退休时是否补缴断缴的才可?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社保15年已经缴满,中途已经中断缴费17年了,那么退休前在加缴10年的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下退休之前能否补交断交的社保?这个问题实际上很多地区都已经不允许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补交所需要缴费的年限,甚至说自己的中断缴费年限也是不允许在退休之前来进行补交的,尤其是作为灵活就业的个人,不允许以补交的方式来延长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所以说在退休之前,如果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已经达到15年,那么这个时候只能够直接去办理退休,不能够补交社保待遇。
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说你中断的这17年的社保交费是由于企业单位造成的中断,那么完全可以由企业单位出面来进行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企业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对自己的员工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说缴纳社保待遇是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如果是企业单位造成的中断,完全可以由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如果是你自身的原因造成的社保中断,比方说你想自己能不能看来把这17年的社保待遇补交完成,基本上各个地区都已经收紧了补交的政策,所以说是不能够进行补交的,除非是企业出名来进行补交是可以。所以说你最终只能够按照1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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