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五年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只给少量现金,去年才开始给缴纳社保,员工该如何维权?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楼主您好,用人单位5年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只给少量现金,去年才开始缴纳社保,员工应该如何维权呢?这个问题确实是比较麻烦的,为什么呢?因为从去年开始,我们的社保才真正的社保税改,那么社保税改以后,那么才会要求企业单位一定要按照自己员工的总数和员工本人的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待遇,而且也明确规定不得以追偿的方式,要求企业单位来补缴员工的个人社保,所以说这种情况下,那么我们想要申请之前几年社保的补缴,那么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
我们首先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证明你这5年当中一直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比如说你的劳动合同书就是相关的证据,或者说你的上卡的工资的对公流水账户,那么也是你的证明,只要搜集提供这样的证明,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解决这样的争议,当然如果说你的同事越多,那么在解决的过程中是越为便利的。
通过劳动监察的结果来看,一般情况下都会支持企业单位来补缴员工的个人社保,当然必须是企业单位和个人来共同承担相应的交费,而且企业单位是需要承担较大部分的缴费标准,还要承担滞纳金的费用,所以说这样一来的话,那么我们个人的话,实际上承担的费用相对会少一些,但是劳动监察成立不成立,主要还是看你的这个劳动关系成立不成立,这是有前提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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