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个月必请5天假出去玩,一年请假已超过30天,能否辞退?为什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第一天看到这个问题,觉得怪怪的。请假已经超过三十天跟辞退联系在一起,我有点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也没有哪条哪款说请假多少天就能辞退;按照公司内部的管理规定,有规定“请假超过三十天就辞退”的条款吗?
关于请假,我想我们还是整理一个框架出来,便于大家多请假有更广泛和更深刻的认识,无论对管理者来说,还是对员工本人来说,都有参考价值。
第一,我们先来谈谈假期的种类。
请假的假期有很多种:无薪假期和带薪假期。无薪假期,就是请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除非公司很伟大,即便是无薪假期也照样发工资。带薪假期,分为两种:一种是全薪假期,按照员工薪酬标准全额发放,一种是部分薪假期,根据假期的不同、法规的不同、公司规定的不同在员工请假期间发放一部分。按照性质来讲,假期可以分为:
事假(无薪)、病假(部分薪)、婚假(全薪)、产假(全薪)、陪产假(全薪)、工伤假(基本工资)、丧假(全薪)、探亲假(全薪)。具体情况看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的规定。
第二、我们来谈谈题主所述的员工请假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该员工能力很强,工作效率高,每月能够完成公司安排的所有工作,每月请五天假根本不会影响他所在岗位的工作。这样的员工为何要辞退?我倒是希望所有的公司都能这样,员工请假,即不影响工作,又能够有时间出去旅游,增长见识,放松心情,反馈到工作上就是:工作愉快,工作愉快提升工作效率。
第二种情况:该员工无法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也照样每月请五天假出去旅游。如果是这样的情况,请假怎么能得到公司一系列部门的批准呢?公司在他无法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批准他的假期,责任在于公司本身,而不在于员工。如果请假未得到批准,员工外出旅游,已经造成了“员工旷工”的事实,旷工就按旷工的相关规定处理。
正常情况下,一个月的工作日大概在22天左右,这个员工22天的工作日就请了五天假,那么每个月也就工作十八天,基本半个月多一点。我只能说这个员工厉害,或者这个公司“真不错”。
辞退员工,按照国家的劳动法规,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才可辞退,而且要协商一致。这些理由包括: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看题主的问题,这个员工不是试用期员工);严重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公司有规定请假三十天就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吗?说不过去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这条够不上);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没有看到题主有这样的描述,也够不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题主说的请假员工是去旅游,也没有什么刑事责任,也够不上)。
从题主给出的信息来看,没有一条可以成为辞退这位请假员工的正当理由,除非题主愿意“无论如何要辞退他,并按照国家的劳动法规给予补偿”。
以上供题主参考。我更偏向于这位员工是一个能力很强的员工,否则怎么会招聘进来还通过了试用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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