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3个月期间不给员工交社保合法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楼主您好,在试用期三个月内不给员工交纳社保,很明显是不合法的,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单位跟员工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都要依法为自己的员工来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所以说缴纳社保费用是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单位都不能够拒绝为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待遇,要严格的根据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来进行交纳。
而不能因为是试用期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实际上在现实工作中,有很多企业单位为了规避自己的风险,那么他们都不会选择在试用期内和自己的员工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所以这样一来的话,就意味着自己企业单位的员工在试用期内是不能够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因为很多企业单位都会选择的,试用期以后才建立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才会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
所以这样一来的话,试用期不缴员工社保的情形相对来说是比较常见的,一方面企业单位为了规避自己的风险,因为试用期内员工离职的可能性相对来说是比较大,所以说他不愿意在试用期内就承担员工的个人社保,当然了,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也选择了在转正以后才会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这样一来的话,它就规避了这样的一个风险,当然这种情况很明显是不合法的,所以说不建议这样做。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个人独资公司60岁还需缴纳社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