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四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未缴纳社保,离职后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补缴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工作4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缴纳社保,离职以后可以要求劳动仲裁来进行补交吗?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劳动仲裁来进行补缴的,那么只要是你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这4年当中曾经在这家工作单位工作过,那么这样的话劳动仲裁部门就会正常的受理你这个仲裁申请。
在受理仲裁申请以后,那么劳动仲裁部门会调查核实这个问题,如果情况确实属实的话,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企业单位没有正常的给你缴纳社保,那么劳动仲裁部门就会出具一个仲裁结果,要求企业单位按照限定的时间之内来补缴员工的个人社保,尤其是在这个劳动合同关系存续这4年之内的社保是要无条件的来进行补缴的,在补缴的过程中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承担。
所以说这种情况下,我们基本上就可以享受到社保的补缴待遇了,当然在补缴过后由个人所产生的这个费用,那么一定由个人来承担,这个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本身这个社保待遇是由个人和企业单位来共同承担的,那么我们个人所支出的费用,实际上我们个人是需要自掏腰包来解决这个补缴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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