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愿为职工缴纳社保,强制员工写免责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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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愿为职工缴纳社保,强制员工写免责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这个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应的。原因很简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单位必须要给自己的员工去缴纳社保,所以说缴纳社保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不给员工交纳社保的情形,实际上就已经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那么即便和员工约定。写了所谓的免责协议是无效的一种行为,为什么因为任何违背于法律之上的协议或者约定都是无效的,所以说我们要依据法律法规为准,去给员工正常的缴纳社保待遇,那么这样的话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才符合员工的利益,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才不会因此而承担任何的风险。
所以我们不能够因为降低用工成本而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样的话反倒可能给自己带来一个更大的成本,因为这样的话员工完全是有理由申请劳动监察,那么通过劳动监察调查发现结果属实,那么他必须要责令要求企业单位正常的来补缴员工的社保,同时在补交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定有企业单位承担,那么这样的话反倒企业单位承担的费用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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