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立法禁止啃老”:赋予老年人说不权利,这适合全国推广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没有必要对啃老这种家务事过度的干预。
啃老是一种新的词汇,实际上很难界定何为啃老。
确实部分年轻人不思进取,整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就知道找父母要吃要喝要钱,稍有不满足,就指责甚至谩骂父母,有的人还动起了拳脚,让父母非常的失望和生气,惹发社会巨大议论和非议,部分专家呼吁通过立法防止啃老,出发点是很好的,但是未必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
我个人认为,父母辛苦劳作赚钱,除了维持自己生活开销,也能力帮助孩子是天经地义的,谈不上啃老这一步。
孩子刚刚工作,收入不高,但现在社会人情交际、日常会友,必要旅行,哪一个不需要花钱,工作了,穿着也不能太寒酸,买几件像样的衣服鞋子,现在也是蛮贵的,孩子能够承担吗?如果男孩子要买房买车交一个女朋友,几个孩子能够负担得起,孩子工作不久,或许就会有孩子,既要工作又要带孩子,难道父母不该帮一把?父母如果有经济能力或者有空余时间,给与适度的资助,在个人看来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帮助孩子更加快的融入社会,并获得更大的发展。
有一句叫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父母在孩子起步阶段给与赞助就是避免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的关键一步。孩子有自己家庭有自己收入,哪里还需要父母资助呢。
但是孩子也要体谅父母,毕竟每一个家庭收入不同经济条件不同,能够给与的经济帮助不同,不能有攀比心理,超出能力的要求父母资助自己金钱,超出父母能力那就不太地道了,就是存在过度啃老问题了。
孩子年轻需要父母帮助,父母来了需要孩子照顾,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我们良好传统。
一般父母面对孩子的诉求,也会尽量满足,未必就会诉诸法律,法不外乎情,以法律界定父母对孩子资助是不是啃老,有点冰冷的感觉,会伤及父子母女的感情的,感情不是能够以金钱来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