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披不再“指定媒体”,对此你怎么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指定媒体成为既得利益者,可以获得天量的广告收益,有了这个广告收益,媒体就不需要依靠内容取胜,只需要承接广告就可以,现在一些媒体翻看一看,绝大部分版面都是广告,内容真的没有太多可看内容,废话空话不少,这是一个最大弊端,市场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
新《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这与就证券法指定信息不同,《证券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这等于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不同媒体进行信息披露,增加了可选择性,另外在费用方面,可能也会有更多的弹性,增加议价能力,减少广告费用,降低上市公司负担。
这可以倒逼目前的指定媒体,进一步强化内容,增加内容的深度广度和可读性,吸引更多的读者订阅传播,才能吸引更多的发行人和广告公司前来刊登广告,这对于媒体也是一个激励,可能有些媒体会进一步脱颖而出,越做越好,现在就有媒体出现媒体方阵,做的有声有色,影响巨大,令人赞叹不已,一些媒体因为内容不行,甚至会被市场遗忘。这就是一个市场化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