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华创假高管推票翻车事件,“星期六”及投资者应如何维权?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资本市场是一个信息场,投资者就是依靠信息来对股票进行定价,并作出投资决策,一旦投资者得到的信息是假大空,就会做出错误的投资判断,有可能遭遇投资损失,因此有关部门对资本市场的信息力求真实、准确、及时。
电话会议高管身份存疑
根据券商方面的说法 是通过第三方邀请的这位高管,他们没有进行身份的核实,这显露出有关组织人员责任心的缺失,对于电话会议重要核心人员,竟然身份都不加核实,这如何保证电话会议透露出来的信息是真实可靠,这就像研报,不核实数据真实性一样,是严重的低级错误,一句简单的没有身份核实就能免责吗?从道理上来说 是很难免责的,但是从法理规则上来讲,还真的是可以免责的,还好李鬼碰到了李逵,电话会议戛然而止,没有带来更多的不良后果,要不然“高管”侃侃而谈,传递信息尺度很大,都是高管的“干货”,可是投资者得到的“干货”和尺度很大的信息全是假的,投资者依据传递的信息作出投资决策,就是一种误导,遭遇投资失败怎么办?又该找谁说理去。
电话会议不等于研报监管缺少依据
电话会议成本不高,针对性较好,又可以实现即时的交流,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信息传递渠道,隔三差五就会有各种券商电话会议举办,而且主要是针对机构和高端客户为主,电话会议不等同于研报,目前看没有针对电话会议的监管制度,处于三不管地带,或者说是处于灰色地带,也就相对随意,可是不能放纵,必须纳入监管的视野。
研报发布的管理是很严格,有专门的的规章制度,有一套严格程序,那就是《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其中第九条规定,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合规、客观、专业、审慎。署名的证券分析师应当对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如果券商研报出现问题,还可以进行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暂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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