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离婚协议后,对股票应该怎样处理呢?
如果这个情况真的出现,我说一种应该是最为接近实际的结果:
已经想到这个问题,而没有把这部分写进离婚协议中,说明2种情况都已发生,第一是有一方忘记了(或者根本不在乎)。第二是,你有私心,想独占这部分资产,否则,为何等签完离婚协议之后再来问大家呢。
怎么做?
就当股票不存在,开户是谁的户名谁拥有,如果开户名字是对方(关联账户银行卡肯定也放在操作人身上),最快时间卖出提现。
为什么这么说?
既然已经签完离婚协议了,那么
1、协议中如果提到股票,肯定就有了解决办法,不用考虑的。
2、协议中没有提到股票,说明至少一人或者2人都没想起来,理想的状况是:账户不是自己名字的一方明知对自己不利,但也装作忘记。
以后想起来了咋办呢?协商呗,还有什么办法。不就是钱的归属问题么,婚都离了,还有什么谈不好的。
3、真实坦诚说清楚
不做夫妻做朋友,分他一半吧,
对方明确表示不要了你再全盘接受,那才是真正的安心;或者你是真的需要也有理由继续干下去,经他对方同意之后,继续由你操作,重新谈好“以后盈亏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