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能具体在面对法庭的时候有一定变数。但如果是真的没收到钱,你一定可以在细枝末节处找到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1、出借人必须另行出具“钱给了你”的证明现在的经济纠纷类官司,已经不是单纯的“凭借条就能证明自己借了钱给别人”的了,作为债权人,还必须同时证明“钱给到了你本人”。
这种证据诸如: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第三方证人证言等
至少要有一种辅证资料。
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收到钱,一定要在开庭前做好各种准备:原告会以何种形式,来证明他给过你钱。
因此,你主要是要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来应对原告任何可能、甚至令你意外的举动。
2、非转账形式的借款如果你是真实没有收到对方任何形式给你的钱款。那么毫无疑问,债权人肯定是会朝着:【非转账形式将钱给了你】这个方向去证明。
那么,除了银行、微信等“有记录可查”的渠道之外,只有现金给付是没有可以事后查询的证据了。
而证明2个人之间以前是否发生过现金来往,这个是比较有难度的事——有现金的场合大多数人的心理都是避开他人的呀!
那么债权人如果诉讼你的话,他又必须要提供,那么会是什么证据呢?
通话记录、第三方证人证言、网络聊天记录……都有可能。
那么,如果你记得自己从没有在与他任何的解除时刻,承认过“他借给你的款收到”的话,那么对方只能剩下“找第三方证人”来证明他给过你钱了。
——也就是,对方最终的做法极有可能找个“假证人”,来证明原告确实借过钱给你。
综上所述,法庭讲的是证据,你不用管最后法官会怎么判,法官也是肯定会让证据说话的!
假的真不了!面对法庭的时候,一定要让自己(以及本方律师)保持大脑足够的灵活,善于从一点一滴蛛丝马迹中寻找对方漏洞,可能是你在这个案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