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仅从“规则”的角度出发,中行在原油宝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我认为确实是没有责任的(至于其他定责的角度,那不是我等能够决定和分析判断的)。
撇开“开办此业务是否有违规”这点,仅从现有“按章办事”的角度,原油宝确实是“遵守了自己制定的规则”。
这次参与了原油宝业务又没有自行提前换月的那些户头,吃亏就亏在,
原油宝规则自身不完善。我们来看中行网站的公告中,有2个关键之处:
1、20:00关闭内盘交易功能。
2、以次日02:28~02:30分之间的价格作为换月价。
问题就出在这6个半小时的“真空时间”中。
原油宝2018年便开始运行,至今也进行过无数次的换月,都没有出现如此大的风波,偏偏这次原油价格异常的“妖异”,在4月20日20:00~21日2:30这6个小时中,原油的价格出现从11美元到-40美元如此大的波动,并首次创造了世界期货史上的“负价格”先例!
因此,客观地看,原油宝的推出,是建立在以美原油期货为价格参照的模型之上,中行在制定“内盘规则”的时候,却出现了很多个日子的“价格真空”。
这种真空在过去的3年多时间内,因为从没有出现过价差如此之大的波动,而原油历史上仅出现的这一次,又恰恰遇到了“必须换月”的强制性门槛,于是,便引发后面一系列的大风波了!
客户也有自身的风险预估不足之责任回头再本着客观的观点看客户端。
站在客户的角度,理论上也应该在“猛抢20美元以下低价原油的时候,更多保留大量的风险意识”。
而且,原油宝运行3年多以来,前文提及的“6个半小时价格真空风险”是一直存在的,只不过没有以问题爆发出来而已。
也就是说,客户在“默认已知悉原油宝交易规则”的基础上,应该对这种风险“推断知晓”,3年多没有爆发不代表就不存在,如果“40年没有过的负油价说来就来”一样,客户方的“没想到”也不能将自身的干系推脱干净。
每一项业务都是在摔打中“华丽变身”的,不管原油宝事件中客户的损失后续如何解决,我想,通过此事之后,中国的“交易金融风险意识”肯定会更深更广向民间扩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