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触过不少对书法有“各种不同兴趣”的人,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书法大家认为好的作品,不一定能被老百姓喜欢!
究其原因,我发现完全在于【他们的审美出发点不同】
一、书法参与人士,更注重于创作的技术性和艺术性这里的书法参与人士,当然是指自己亲自动手写字的人,不管是业余的还是职业的——自己写过字的脑子,与普通人肯定认知方面有很大差异。
举个例子:很多书法入门者,在临习米芾的字体之际,都发现“这老米写字的线条太出乎意料了”,有大量的书法人士都认为“米芾的字,笔画绕得人头昏”。
你看,上图中红圈标准的字,多么销魂的线条!倘若普通没有大量临习字帖的人,是无论如何想不起来这样去写那几笔的。
诚然,米芾的字在书法家风格中,还算“规矩”的,一些狂草等字体,对于书法者而言可能是追求的目标,但是对于普通人——“好什么好,我都认不出来,不是鬼画符是什么?”。
二、普通围观群众更注重直接视觉“好不好看”这里的普通围观群众,便是主要指“几乎没有亲自练过书法的人”为主了。
在这些人眼里,对于好与不好的评判,更多的参照标准是“好不好看”。
那么什么是他们心目中认为的好看呢?
窃以为共性的大众书法审美在这些人眼里便是:整齐、潇洒、认得出来!
对,你没有看错,很多人甚至坚决认为“都认不出来,还谈什么好字”。
于是乎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也认为这种普通的大众书法审美观,奠定了田楷、王羲之兰亭序占据大量市场的基础(原因)。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情随事迁”四字语,但几乎没人不熟悉“永和九年”,殊不知,这都是同样出自于“兰亭序”,然,即便在书法人士当中,“通临全篇”者数量还是不多的,我们有太多的时候,都是“喜欢劲上来了刷几笔”,于是好多次都是起于“永和九年……”之后,很快失去耐心半途而废了。
这样得来的书法艺术感受,当然是肤浅的。
也就是说,普通人的艺术认知,止于好看!
三、宏观意义上的“好看”与书法参与人士的“字好”还是有一定距离的上述的二条,便是出现这种“不同人评价不同”的总体原因所在。
也正是这种存在,曾经一度引发“不写字的人到底有没有权去评价书法”的争论。
我们知道,书法是个普世存在的真实艺术形式,
在我看来,这种争论是没有必要的,无论谁赢了,都不会给社会生产、社会经济、社会价值观带来负面影响的。
艺术的存在,百家争鸣、因人而异是必然的,也会一直这样存在下去。
“不要以自己的享受去强制别人的幸福”,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
在书法上,在其他艺术形式上,这种心态大家都要保持一定的容纳度!
毕竟,江浙人偏好的“甜”与四川人离不开的“辣”都属于“舌尖上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