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几个人的评价,感觉都是过于偏激了,根本没有站在普通大众的角度去对待【民间书法作品】这个真真实实而又众多无比的客观存在。
我给你的看法或意见是:这个书法作品不错!
原因很简单,主要有
拥有者或观赏者喜欢的,视为书法第一要素。自己喜欢一个东西,是不需要理由的,很多时候,只要你没有更多的目的,甚至都不需要别人的意见。
比如“我就喜欢吃很臭的黄山臭桂鱼”——这需要理由吗?需要别人同意吗?
同样,对于一个书法作品的看法,同样也存在这个道理。
就拿提问者你来说“饭店里悬挂一个书法匾额,你就是喜欢,和别人有什么关系呢?,又和这个作品的水平高低有什么关系呢?”。
书法等艺术的东西,“百家争鸣”的特点永远避免不了,即便是书圣王羲之的作品,照样有人喷。
因此,来说,你又没有过多的目的,不管那个书法作品写的人是谁,也不管周边有没有人比他写得更好。
个人喜欢的书法,即便是丑书、你喜欢了也是自己“幸福了一下”,又不拿出去卖、又不跟别人显摆,有何不可!
如你喜欢,便是晴天!
这幅作品中规中矩的,没有毛病再回看这个作品,
可以这样说,非常标准的汉字行书,二王特征明显,更有不少赵孟頫的影子。
因此站在民间普通书写者的角度来看,此书法还是能过关的。
至于是馆阁体也好、老干部书法也好,还是商品书法也好……
这都不妨碍这幅作品的规矩与好看。
甚至我敢这样说,如果这样水平的人,在日常需要用到手写字的时候,写出这个水平,那会是很精彩的。
不带有更多功利目的一切存在,都合理。这些年,自打“书法进课堂”、“文化兴国”等理念全国推行之后,断断续续关于书法等艺术类出现很多纷争。
尤其是“你到底是写字还是搞书法艺术”这二者之间,各种声音更是层出不穷。
我们要科观地看待这个现象,在我看来,这不是坏事,即便丑书某个时段、某些地段大为流行,也不太适合一棍子打得死翘翘。
毕竟,艺术无止境!
在艺术的海洋边上探个索,这是没有标准“正确公式”去推演的,也要允许一部分先“遐想起来”,即便“丑了个书”,也属正常不是?
如同探路者,走错了路也是在走了之后才知道啊。
所有种种,都没有绝对的对与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