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出现了新的行政区划制度——行省,元帝国将全国分成中书省辖地、宣政院辖地与10个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还有两个特殊的行省:缅甸的蒲甘行省与朝鲜半岛的征东行省。中书省辖地称作“腹里”,管辖如今的河北、山东、山西、北京、天津,以及河南与内蒙古的一部分。
元朝行省制度来源于金朝的“行尚书省”,蒙古人崛起以后开始模仿这种制度,刚开始只是军事上的一种临时制度,后来行省开始干涉地方事务,逐渐变成了最高级别的行政区划。就类似于汉朝的“州”与唐朝的“道”。
除了中书省,还有辽阳行省、岭北行省、江浙行省、河南行省、陕西行省、江西行省、湖广行省、云南行省、四川行省与甘肃行省这十个行省。另外的“征东行省”,是蒙古人征服高丽王朝以后设立,行省长官由高丽国王兼任,比较特殊。
行省制度的出现,适应了元朝领土辽阔管理的需要,极大加强了元朝的中央集权,是省制的开端,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