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既没有尚方宝剑也没有三口铡刀,更没铡过谁,但皇亲国戚怕包拯是真的。
包拯是宋朝人,但是宋朝并没有“包公戏”,事实上,包公审案的故事直到元朝之后,才被编入杂剧与南戏、评说等艺术形式当中,无数国人通过包公戏,去了解古代的司法,甚至有些学者还以“包公戏”为本,煞有介事分析传统司法模式。
然而,包公戏直到宋朝消散之后才出现,包公戏里的故事几乎都是草野文人编出来的,他们在舞台上重建的宋代衙门审案情景,与真实的宋朝司法完全不符。
甚至于,历史上的包拯从来就没做过什么“开封府尹”,他的官衔是权知开封府事。
尚方宝剑、三口铡刀与丹书铁券就跟神话故事里的神仙,在出手的时候会祭出法宝一样,包公案里的包青天,也会随身带着所谓皇帝御赐的各种道具,元杂剧里的包青天,其实还只带着“势剑金牌”,明清时期,包青天的装备就多起来了。
“陛下赐我金剑一把,铜铡两口,锈木一个,金狮子印一颗,御棍一十二第……赐我黄木枷梢黄木杖,要断皇亲国戚臣,黑木枷梢黑木杖,专断人间不平事,槐木枷梢槐木杖,要打三司并九卿,桃木枷梢桃木杖,日断阳间夜断阴。”
势剑,也就是后来的尚方宝剑,金牌,就是丹书铁券,俗称免死金牌,铜铡,后来逐渐演变成了大众熟知的龙、虎、狗三头铡,龙头铡专斩贵族,虎头铡专斩臣工,狗头铡专斩庶民。
凭着这么多的“法宝道具”,包青天似乎成为了历史上最厉害的法官,几乎没有任何人能够挑战他,阻拦他执行大宋的法律,当然,包括皇亲国戚在内。
不过有意思的是,那些包拯想要对付的人,往往也会有些“法宝”傍身,这些人仗着祖传的丹书铁券之类的道具,有恃无恐,因此无法无天,但他们都斗不过包拯。
然而包公戏看着似乎大快人心,可原本应该以法律作为准绳分辨黑白是非的司法决断,却变成了看谁能耐大手段高的对决。
比如,元杂剧中的鲁斋郎,倚仗丹书铁券犯下大罪,以至于包拯手里的尚方宝剑,也破不了丹书铁券,因此包拯在刑事呈报文书之中将鲁斋郎的名字故意写错,哄瞒皇帝核准之后,再将名字改回,将其处斩。
当然,这么荒唐的道具对决,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宋代真实的司法过程中。
历史上的包公,根本就没有这么多的道具宋朝时期,并没有向大臣御赐尚方宝剑,并且赋予其专杀之权的制度,直到明朝万历年间,才开始出现皇帝御赐尚方宝剑,并御赐持剑者“如朕亲临”“先斩后奏”这样的权威。
至于包青天的那三口铡刀,更是民间的文人们幻想出来的刑具,历朝历代,从没听说过用铡刀作为行刑工具的。
用铡刀行刑这种想法,可能是元朝时期,人们从蒙古人铡草用的铡刀中获得的灵感。
说到丹书铁券免罪金牌,北宋与南宋的初期,由于当时的战争,宋朝皇帝出于安抚地方军阀的目的,曾赐给李重进、刘正彦与苗傅等将领丹书铁券,但这并非是宋朝的常例制度,而且随着刘正彦等三人谋逆失败,铁券被毁,此后就不再出现。
所以,宋代的司法过程中,根本不可能出现丹书铁券与尚方宝剑相对抗这么雷人的情景,直到明朝时期,御赐丹书铁券才成为常制。
宋朝法律理念中,是排斥丹书铁券的宋朝初期,开封府尹许王赵元僖犯错被御史中丞弹劾,赵元僖心里不平衡,向宋太宗埋怨,说自己是皇家子嗣,只不过一点小错而已,希望被宽赦。结果被宋太宗呵斥了一顿。
太宗道:朝廷仪制,孰敢违之!朕若有过,臣下尚加纠摘,汝为开封府尹,可不奉法?
最终,作为太宗子嗣,而且已封王爵、担任开封府尹,基本就是储君人选了的赵元僖,还是被宋太宗定了罪,予以重罚。
宋朝法律的准则是: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也,故王者不辨亲疏,不异贵贱,一致于法。
自然,宋太宗也曾想过庇护亲信,陈州团练使陈利用曾倚仗太宗宠信,胡作非为犯下人命,太宗有意袒护,结果宰相赵普率领众臣“群起而攻”,太宗无奈放弃。
皇帝本人都庇护不了,何况区区的免罪金牌,就算是宋朝司法中真的出现,也没用。
理论上,宋朝的法官要断定权贵之罪,只需要凭借法律,不必看手里有没有尚方宝剑之类。
宋朝的包拯,根本不可能当堂铡人包公戏里的包拯,是个权柄惊人的法官,集侦查、控诉、审判和执法于一体,一桩案件,包青天往往都是当庭问清楚,然后就大喝一声“堂下听判”,宣布完罪状之后,直接“虎头铡伺候”,然后就把罪人给当场铡了。
然而,真实的宋朝时期,拥有一套极其完善繁琐的司法程序。
首先,侦查与审讯的权柄是分开的,宋代的缉捕、刑侦机构都隶属于各处的巡检司,还有隶属于县衙的县尉司,他们缉拿、追捕、搜集证据,主持司法检验,但是,他们并不能参与推勘也就是审查事实的过程,更不能给嫌犯定罪。
宋初明文规定:诸道巡检捕盗使臣,凡获寇盗,不得先行拷讯,即送所属州府。
此后,还有一整套非常反复繁琐的推勘过程,而且最终判定罪名的,并不是一个法官,而是一群法官一起拟定判决书,最终确定案件没有异议之后,所有人都要签字,一旦有问题,将来所有署名者都要追责,对判决有异议的法官,可拒绝签字。
而只有判决书被全体法官都签署,才能进入法官正式定判的程序,并且宣判之后,还要问被告是否服罪听判,若有伸冤,则会重审,而原先的法官都要回避,进入复审程序。
即便是被告听判,表示服法,那么此案还要呈报提刑司复核,若是需要判处极刑,还要上报到京中大理寺进行复审,最终才能够正式判定与执刑。
很显然,历史上的包拯,绝无可能当堂就把什么皇亲国戚之类的给铡了。
包拯没铡过皇亲国戚,但贵族惧包拯是真的按照宋朝相关典籍记载,包拯是个令当时朝臣勋贵畏之如虎的存在。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包拯权知开封府的时候,跋扈惯了的世家子弟,纷纷都收敛起来,甚至于当时在位的宋仁宗,都对包拯非常忌惮,连皇帝包拯都敢当面顶撞,更何况是其他的贵族。
宋代的包拯,他对付不法的勋贵,倒不是亲自审案铡人,而是不停进行弹劾,一直弹劾到依法处理了为止,他本人是没有亲自参与其中的,而宋朝优待士大夫,被弹劾者就算证据确凿,只要不是不赦之罪,往往也就是流放贬谪,士大夫如此,更何况皇亲国戚。
所以,历史上的包拯根本就没有铡过皇亲国戚,真实的包拯也根本没有尚方宝剑丹书铁券与三口铡刀这些道具,不过,包拯的刚直是真的,不然也不会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