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芙蓉是因为砸了客栈留下来还钱的,而她每个月的工资是两钱银子,不仅是她,同福客栈的活计的工资都是这样的,不过所有人都包吃包住包福利,待遇其实还是很好的。
在剧中,白展堂曾经说他们是与莎士比亚同一个时代的人,对应之下,武林外传的背景应该是明朝的万历年间,要弄清楚同福客栈的工资水平,就要从万历年间的情况来说明。
明万历年间1两银子可购买质量一般的白米两石,当时1石约合94.4公斤,即一两银子能购买188.8公斤大米,按照每斤大米3元算,当时1两白银相当于现在的1132元左右。
郭芙蓉每个月的工资是两钱银子,而十钱才相当于一两银子,也就是说,郭芙蓉每个月的工资也就相当于现在的220元而已,只能买50公斤左右的白米。
每个月才200多元的工资,如果放在现代绝对是不可想象的,无论是什么工作,如今都不可能工资低到每个月200多元的地步。
其实,按照剧中的设定,一百文钱相当于一钱银子,而十钱相当于一两,客栈里所有人每个月忙里忙外也才两钱银子,也就200文,可莫小贝每个月的零花钱就有50文。
有一次佟湘玉要求所有人提意见的时候,李大嘴要求涨工资,并告诉佟湘玉别家大客栈厨子每个月8钱银子,算上奖金1两左右,这样的工资水平比同福客栈高得不是一点点。
不过莫小贝与佟湘玉打赌的时候,邱晓东说当地最火的酒楼平均每天营业额是六钱银子,二钱银子相当于日营业额的三分之一,这种工资程度是现代大多数酒楼都不可能达到的。
郭芙蓉本来就是名门千金,父亲是郭巨侠,所以之前对钱根本就没什么概念,一开始在同福客栈砸了价值四十八两白银的东西,她的第一反应是“这么便宜啊”。
不过,因为郭芙蓉留下来打工是为了还钱,所以她每个月的工钱都用来抵账了,根本就没有发到她的手上,换句话说,即便是这“二钱银子”,她之前也没有真正拿到手里过。
直到后来郭芙蓉生日的时候,佟湘玉还了郭芙蓉自由,作为她的生日礼物,之前的账全都一笔勾销了,等到郭芙蓉重返客栈的时候,才真正是每个月拿工资。
按照《万历会计录》与《宛署杂记》等记载,明万历年间上等猪肉就要两分银子一斤,活鹅每只需要两钱银子,一口普通铁锅也要两钱银子,郭芙蓉与客栈众人的工资之低可见一斑。
不过有个细节,那就是客栈里包吃包住,没事还能开小灶,还有车贴等等各种福利,基本上也没什么需要用钱的地方,两钱银子是纯粹的收入,不需要纳入工作成本之中。
事实上明朝中后期已普遍“按日计银”,且工资水平相当高,京城的搬运工每天三分银,衙门的马夫每个月工资是三两五钱上下,同福客栈的工资如果放在现实里,根本没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