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升职以后,他的夫人看朝廷里的大员都三妻四妾,所以她就自己做主,给王安石买了两个妾室回来侍奉,没想到王安石看到了,又把人给退了回去。
妻子主动给丈夫纳妾,这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这在古代并非不可能。
说起妻妾,很多人想起的就是三妻四妾,实际上古代还是一夫一妻,正房的妻子永远都只能有一个人,而妾可以比较多,只要养得起就可以。
本来丈夫是自己独享,一旦纳妾就等于在分享,可古代的妻子似乎并不会阻止丈夫,这不仅是女德的要求,而且更是因为妻妾之间的地位根本就不同,妾永远跟妻没得比。
过去,男女之间的地位是完全不对等的,妻子要遵循三从四德,出嫁从夫,对于丈夫的任何决定都是不能够轻易违背的。
从这一角度来说,若丈夫想纳妾,妻子是不能阻拦的,否则就是失德。
一般来说,古人纳妾主要就是为了绵延子嗣,或者自身的娱乐,而妻子的首要任务也是服侍丈夫生儿育女,只要丈夫高兴,夫家子嗣兴旺就行。
丈夫快乐,丈夫子嗣兴盛,这是妻子的最高追求,所以妻子是不可以阻拦丈夫纳妾的。
按照古代的相关规矩,如果妻子没有十足的理由,去阻止丈夫纳妾,那么就等同于“善妒”,这是非常有损名声的恶名,而且也触犯了七出之条,是可以因此被夫家休弃的。
不管是妻子还是妾室,她们都有个非常重要的任务,那就是生孩子,不管是今天还是从前,生孩子无异于鬼门关走一遭,是有性命之忧的。
其实不阻拦丈夫纳妾,古代的正妻也是为了自己考虑。
如果正妻自己生下了儿女倒也罢了,但如果正妻膝下子嗣不多,随着年纪不断变大,生孩子就越来越危险,一旦高龄生产,那可能就是母子俱损的事情。
让丈夫纳妾,然后由年轻貌美的妾室生育孩子,这就没什么太大问题了。
按照传统礼法,任何妾室所生的孩子全都算是正妻的孩子,要称正妻为母,而自己的生母只能被称作小娘,是有明显区别的,所以妻子也并不怕这些。
以前有句话叫“宁为农人妻,不做富家妾”,所说的就是妻妾之间有巨大差别,妻子再怎么受穷受苦,那也是妻,而妾就算生活富贵,终究也只不过是奴婢而已。
从汉朝开始,法律当中就明确了妻妾之间的地位差距,不仅有差,而且极其巨大。
《开皇律》与《唐律疏议》中,均沿袭了南北朝时代的“妾通买卖”、“妾乃贱流”之说,妾只不过是一件物品而已,主人家只要花钱就能得到。
甚至于,主人家可以随意处置妾室,将其发卖、丢弃、送人,甚至杖毙等等。
在一个家庭之中,妻子的地位是与丈夫一样的,而妾无论如何,就算生了儿子,再怎么得到主君的宠,还是家里的奴婢,绝无可能越过正妻的地位。
很多剧作当中,都有宠妾灭妻的事情,妾室仗着宠爱骑在正妻头上,可这样的事情,在古代尤其明清以前,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这是违法的。
唐宋时,丈夫若因妾室打妻子,要受处罚,却扶正妾室取代妻子,要流放、罚款、杖责。
这样的情况是无从改变的,古代的妻子根本就不需要担心妾室取代自己的地位,所以通常情况下她们也根本瞧不上家里的妾室,只不过会吃醋罢了。
大多数时候,妻妾之间关系不好,还是因为妾室仗着美貌与年轻,分走了主君宠爱。
整体来说,古代的女子并非全都心甘情愿无视丈夫纳妾,只不过对她们来说,妾室根本就无法威胁她们的地位,无伤大雅,而且这也是当时女德的要求,她们不能违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