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复旦教授黄有光提出,当今社会男多女少,建议国家实行一妻多夫制,这一观点引发了各种各样的议论。
一妻多夫是一种婚姻制度,古今有之,在中国也并不是闻所未闻,并非黄教授所创。
一个女子有几个男子,都保持着夫妻关系,这种婚姻制度,实行的国家或地区相对较少,是非主流的婚姻制度。
非洲的埃及、利比亚、塞内加尔、乌干达、斯威士兰还有这种制度,爱斯基摩的某一部落,以及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等也有一妻多夫制。
我国藏区的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中也曾存在过一妻多夫制。
与一妻多夫制相对应的是一夫多妻制。
一妻多夫制的一种形式是同胞共妻制,另一种形式是非同胞共妻制。
同胞共有一妻,长兄娶妻,弟弟有夫权, 家庭和财产都落在长兄名下,兄终弟及,依次传递,家庭财产不被分割。
非同胞共妻制,几个男子共有一妻,妻子轮流值宿若干日,按某种仪式来确定孩子生父。另一种形式是女子住在娘家,丈夫分别去住宿,所生之子,按丈夫年龄大小依次确定生父。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一妻多夫制主要存在于落后的国家和地区。
在今天来说,人们接受一妻多夫制还是有很大难度的,它与人们的婚姻观念相悖。
从大的方面来说,它与现行法律和社会的道德观念相悖。
目前来看,这种观点,只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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