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生活在政治黑暗的元朝末年。在未造反之前,朱元璋担任过三个角色,一个是放牛娃,一个是和尚,一个是游方和尚,简单点来说就是拿着佛祖当招牌的乞丐。
为了在乱世中活下去,朱和尚每天都厚着脸皮在富贵人家附近敲打着手里的木鱼,不给饭吃就一直敲,敲到给饭吃为止。
像这种低三下四,颠沛流离的生活,朱元璋过了好几年。
当朱元璋开创明朝,成为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后,这段不堪回首的回忆,一直在他的脑海中难以挥去。
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后代不再过上自己这样的生活,他规定只要是自己朱家的子孙,不能够当官,不能够做其他的营生,只能领着国家的丰厚俸禄过日子。
在朱元璋时期,这些王爷的生活过得极为潇洒。当时的王爷可以自由出入自己的封地,并没有过多的约束。还拥有自己的兵马,在特殊时期还可以出兵勤王。正是朱元璋这种放松的态度,使得朱棣有可乘之机。
由于朱元璋的残暴,当地的官员都不敢对这些王爷指手画脚,都对这些王爷服服帖帖,叫干什么就干什么,生怕得罪这些王爷,在朱元璋面前告上一状。
当官的怕王爷,也因此导致了这些王爷在当地整天胡作非为,欺压百姓,强占百姓的农田。
到了明太宗朱棣时期,由于朱棣是靠造反起的家,他生怕那些王爷也学他造反。因此他完成了朱允炆没有完成的事情,解决了这些王爷所拥有的军队以及侍卫。
一开始以这些王爷的实力占领自己所在的城池,并不成问题。经过朱棣这么一削,要想占领自己所在的城池,问题相当的大。
虽然说自己手中的兵权大打折扣,但是毕竟自己还是姓朱,依旧能够在当地胡作非为。那些当官的也任由当地的王爷胡来,不敢加以阻止,更加不敢报告,害怕担上“离间骨肉”的罪名。
这时的王爷依旧能够自由出入自己的封地。
明宣宗时期汉王朱高煦叛乱,明武宗时期安化王朱窴镭,宁王朱宸濠叛乱。到这时,朝廷开始限制王爷的人生自由。
一旦被封到哪座城里面,便终身不得出来。想出来可以,那得上奏朝廷。没上奏朝廷的话,就算是国家朝政危机,你都不能够出兵勤王。
这时的王爷虽然被国家软禁了起来,但得记住人家依旧还是姓朱。单单是这个朱姓,无论犯了多大的错误,国家都不可能将他处死,顶多也就是关入王爷专属的大牢。
当地的官员肯定也不敢得罪这些王爷。别说当地的官员了,就算是朝廷中的权臣,也不敢得罪这些王爷。得罪了这些王爷,这些王爷时不时的奏你一本,你又不能把他干掉。
就算他暗地里安排杀手把你杀掉,你也不能拿他怎么着。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明英宗时期的第一号人物大太监王振,想弄死于谦,结果被某地王爷一吓,不敢了。
纵观明一朝,每一个王爷的生活都过得潇潇洒洒,有滋有味。正如杜甫的那句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虽然说被软禁,但是人家软禁的地方是一座城,而不是一间小房子。
在这座城里面人家想干嘛就干嘛,无论你的官多大都管不着。敢管?分分钟弄死你,完全就是主仆关系。
也正是这些王爷的存在,加剧了明朝的社会矛盾。这些王爷平时啥都不干,就只知道吃喝玩乐,当起了国家的蛀虫。
在嘉靖年间,国家实在难以承受这些蛀虫的侵蚀,对这些蛀虫的俸禄进行了削减。
“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诸府禄米凡八百五十三万石。以山西言,存留百五十二万石,而宗禄三百十二万。以河南言,存留八十四万三千石,而宗禄百九十二万。”——《明史·食货志》
身为王爷的枣阳王祐楒曾进言,希望国家能够不给王爷们发俸禄,让这些王爷能够像百姓一样生活,要想有权有势就去考科举。但是一上书,立刻被拒绝了。
到了明朝后期,随着王爷的数量增多,所需要的田地也跟着增多。而国家给这些王爷所需的田地,并不是从百姓的手里买,而是直接硬抢过来。
这导致了百姓对王爷极为痛恨。这也是为什么明朝末年的造反大军一攻破一城,就立刻杀掉这座城的王爷,洗劫他的财产。
明朝的灭亡跟这些整天无所事事,却能吃饱喝足,在当地为非作歹的王爷,有着脱离不开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