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果家长因子女被老师体罚或挨打而报了警,警察该不该受理?你怎么看这类事件?

回答:

这还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之前相信很少有人思考这个问题,直到最近两个事情的发生,让大家尤其是老师,不得不思考这个问题:

案件一:临沂一老师用书拍打学生,造成“软组织损伤“,被拘留5天。

案件二:女教师因为罚站迟到学生被拘留7小时!

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冲突,具有特殊性,处理起来是不是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上述两个事件看,明显都是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小事”,如果这类事情都要出警,那么以后警察的工作可能都会被这样的事情所扰乱;如果这类事情都要出警,那么教育教学工作根本无法实施!

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14条规定,110的受理报警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上述两个事件,显然不在出警范围,属于对权力的滥用。

真的不敢想象,一个老师因为罚站迟到学生而被警察带走,会给这位老师、她的学生还有教育带来多大的消极影响。如果师生关系需要警察介入协调,我们的教育会走向何方?如果学生因为怀疑被体罚而报警把老师带走,我们的老师如何开展工作?但愿我们的社会,还教育一块净土!

  • 发表于 2022-03-24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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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