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企业,需交税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个人办企业无论是什么组织形式的经济主体,均需要依法申报纳税!
一、企业设立之初的税费
1、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设立条件的,即发营业执照。
2、涉及前置审批或后置审批事项的,由第三方提供代办的,支付代理及鉴证咨询服务费;自办的,行政管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3、实缴资金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不实缴无印花税。
二、个人设立企业主体身份
1、个人设立企业可以申请三种身份: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多采用核定核收,无企业所得税,征个人所得税。其他纳税义务参考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三、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为例
1、增值税
1)、设立之初默认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应税服务月销售额分别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超过9万/季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
2)、连续12个月销售额累计超500万或主动申报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
1)、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按税调整后的本年利润×10%(优惠期到2020年12月31日)
2)、超出小微企业标准的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按税调整后的本年利润×25%
3、增值税附加
1)、城建税
以增值税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建税=增值税应纳税额×7%
2)、教育费附加
以增值税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3%
季销售额不超30万,暂免征,优惠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3)、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增值税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2%
季销售额不超30万,暂免征,优惠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4、以上特殊涉税事项、印花税及员工个人所得税(略)
需要创业的小伙伴,个人成立公司建议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以认缴资金为上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税金主要涉及以上税种。诚信经营,以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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