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出首付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款,房本上加女方名字过分吗?你怎么看?
时间:2021-02-15 17: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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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依我之见:婚后夫妻共同房屋本子加女方姓名一点不过份。
因为该房男方单方支付的房款仅仅是该房的首付,如果严格细分婚前婚后产权之区别也就是男方婚前首付部分,大概出比为该产权的三、四层比例。
而双方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银行各期按揭款,那么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该房按揭贷款,理所当该房大部分产权属夫妻共同所有,作为女方有部分共有产权的房屋,女方作为该房‘’共有人‘’,理所当然,房本上加女方的姓名也就天经地义。
当然,如果二人离婚该房产权分割肯定须将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在该房中的占比算出来作为男方婚前财产个人财产除开,其余部分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文章转自:唐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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