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犯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了刑,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依我之见:既然已经因毁坏公私财物罪被判了刑,就‘’不能再办理取保候审‘’。
为什么不能再办理取保候审呢?
一,顾名思义‘’取保候审‘’,其中的‘’候审‘’,通俗地说法是等候审讯丶审查丶审判的意思。既然提问者叙述说‘’犯人已经因罪被法院判了刑‘’,法院已审判了,还怎么会去"候审‘’呢?
二,‘’取保候审‘’,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公丶检丶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丶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既放在社会上不致危害社会,并由财保或人保‘’随传随到‘’依法作出的刑事强制措施。既然是‘’办案过程中‘’,而本案例提问者叙述已判决了,如果该判决在法律上已生效的话,整个刑事诉讼已经结束了,怎么可能再去办理什么‘’取保候审‘’!请问一一案件却办理结束了还‘’候审‘’什么呢?
可能提问者表述错误将申请‘’假释‘’或‘’保外就医‘’当成很多人的口误取保候审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文章转自:唐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