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方轻伤二级,案件送交检察院了,还能调解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依我之见:‘’完全可以,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在检察机关是可以调解的‘’。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的规定:其中因民间丶邻里纠纷引起的,刑法分则第四章五章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法定最高刑在三年以下判处的的轻微刑事案均可以在办案机关主持下在查明事实丶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认罪丶悔罪,全额赔偿受害人损失,双方达刑事和解签订谅解书的,这一一就是‘’刑事和解‘’,又被称为在检察机关主持下的,如提问者诉的"调解‘’。
对于这种经检察机关‘’调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本案例中的‘’轻伤‘’就完全符合该‘’刑事和解程序‘’的法定要求,一旦受害人请求检察院免于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签订请求书),检察机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微罪不起诉‘’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文章转自:唐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