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电话录音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电话录音证据在证据分类上属于电子数据证据,它是证据的主要形式之一,电话录音在法庭上,完全可以作为主要证据出示。
但是虽然说电话录音是法律证据,但是要想被法院采纳,不仅要符合证据的三性,还要符合法律上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要件。如果电话录音证据不符合其中任意一个,这个证据在法律上都是有瑕疵的或者不被法院所采纳的证据,换句话讲,并不是所有的电话录音都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另外还需要知道的是电话录音作为证据虽然有其优点,但是它的局限性也很大,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那么电话录音的三性指的是什么呢!
- 首先,电话录音必须具有真实性。电话录音必须是真真切切发生存在过的,不可以弄虚作假,里面的内容必须是对话双方所真实的意思表达,随便找个人通过电话录音编造事实,内容虚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其次,电话录音必须具有合法性。这就要求在电话录音时,采取正当的手段录音,不可以采取窃听等违法方式,还要注意录音场合,涉及隐私的录音场合也属于无效录音,通过采取的诱骗诱导方式录音的,属于违法录音。
- 最后,电话录音必须具有关联性。这就要求对话双方的录音内容必须是跟案件有关,能通过电话录音内容佐证案件事实,必须围绕案件的争议点去录音,不能说本来争议的是这个事,但是录音里你俩一直说那个事,这就属于没有关联。
谈完了电话录音的三性,我们再来谈一下电话录音的要想符合电子数据的证据要件,需要注意些什么。
- 电话录音,必须是完整的录音,不可以掐头去尾,或者删除一些对自己不利的片段,也不可以采取及时手段进行处理。
- 电话录音,必须保留原始的视频保存介质,这就要求提交方必须保存好录音的手机等物质,因为需要在法庭当庭播放,如果另一方对该证据真实性有异议,原始的保存介质可进行鉴定,丢失原始介质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 电话录音,需要刻录成光盘向法庭提交,因此在打官司时,要及时将录音刻盘。
- 电话录音内容,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文字描述,必须采取第一人称的形式,逐字逐句的写在纸面上,不可选择性记录,更不可与录音内容有出入。
- 电话录音,必须客观真实连贯,阐述内容清晰,不能听半天听不清对话双方交流的重点。
- 电话录音作为电子数据证据,是不可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必须提供其他的证据予以作证,因此大家在打官司时,一定要认识到,电话录音的局限性,千万不要以为仅仅凭借一个电话录音,就必定能打赢官司。
电话录音作用很明显,有时法庭调查查不清楚的事实,电话录音完全可以证明对方自认了某项事实。但是作为电子数据证据的电话录音,其局限性也很明显,由于国家实行的是终身追责制度,法官在面对单独的电话录音证据时会慎之又慎,除非该电话录音证据完全符合证据要件且能还原案件事实,否则有瑕疵的证据,是不会给予采纳的,当你又没有其他的证据佐证时,更是如此。要是仅有电话录音证据,而对方又不出庭质证的情况下,仅凭该证据,是不能作为案件判决的主要依据的,因此,电话录音虽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需要注意的事项实在太多了。
文章转自:法律解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