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是否可以重新申请鉴定伤残?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依我之见:如果保险公司对鉴定意见持异议,依法只能在法庭审判环节发表意见。
一,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案发后无论故意犯罪造成的人身伤害,还是过失犯罪造成的人身伤害,侵害者与受害人(经同意的受委托的代理人)才是法医学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的申请人丶对鉴定意见持异议的重新鉴定的申请人,其他任何人均不是,这个‘’其他人‘’就包括保险公司,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险公司无权在侦查阶段对鉴定意见发表观点丶申请重新鉴定。
二,那么,保险公司什么时候可以发表对鉴定意见的意见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就人身伤害参与法庭审理外,保险公司以案件‘’第三人身份‘’也须派员参加庭审,对于原被告双方出示的证据有质证权,而鉴定意见作为证据之一,肯定会在庭上示证丶质证,那么,此时保险公司人员有权对出示的鉴定意见持异议,并通过原被告向法庭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文章转自:唐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