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教师既种地(要交公粮的)又教书(拿工分或改成少许工资),现在能补社保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关民办教师问题确实仍然是一个遗留问题。
实际上从90年代开始,国家就致力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通过各种方式促进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民办教师们是非常幸运的。
根据1986年国家教委《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民办教师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了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工作时间合并为连续工龄。
公办教师现在都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教师,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就是视同缴费年限。同样社会保险法中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承担,也就不涉及到养老保险补交的问题了。
在1997年国家决定到2000年关闭民办教师制度的时候,采取了“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关就是关闭民办教师制度。
最大的问题在于“辞”,国家规定对于不合格的民办教师予以辞退。不过各地在掌握辞退条件的时候,由于编制限制等很多因素,也有几十万并不是所谓不合格的民办教师,由于没有被落实编制,被辞退回家。
当时的辞退工作并没有落实有关补偿和其他补助。当时的社保政策还是农民不需要参保的。
后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2011年,国家在解决代课教师有关问题的时候,提出将原先的民办教师纳入养老保障,并给予补偿。
四川、云南等一些地区出台过文件,给予一年时间,对民办教师的从教时间予以认定,允许他们自己交费补交养老保险,符合退休条件的人直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但是超过当时的允许时间之后,文件就失效了,也就无法再补交。
山东、河南、河北等更多地区,则是没有给予补交养老保险的规定,直接根据从教时间每年给予20元的教龄养老金补贴,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渠道发放。相应的待遇标准只有职工养老保险的1/3到1/4,所以待遇还是偏低了。江苏省2018年下发文件,从2019年开始提升补贴标准到26元每月。预计其他各个省份也许会在2019年前后进行调整吧。
不过还是希望国家不要忘记民办教师为我国的教育事业作出的卓越贡献,现存的被辞退民办教师数量有限,希望国家出台更好的措施,落实更优厚的待遇。比如按照公办教师或者离岗退养民办教师的工龄待遇标准发放教龄补贴,每年教龄补贴提高到100到200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