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三级伤残后未退休,因伤残,在家造成意外死亡,算工伤死亡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关于工伤死亡的规定,一般要把握住前提,首先是因公受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应当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条和第15条的十大类情形。
工伤职工在家中意外死亡,肯定不属于上述的10条情形。
由于是工伤三级职工,还是有一定特殊照顾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是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可以享受工亡职工的有关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三项待遇。
这些待遇有特殊条件,也就是在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的死亡,才可以享受上述三项待遇。自己意外死亡,即使在停工留薪期内也不可以享受相应待遇。
不过工伤1~4级的伤残职工如果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这也是对工伤职工的特殊照顾了。差距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一部分待遇最高20年的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019年高达78.5万元。
大体规定就是这样,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