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却不肯双倍赔偿,我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
现在我们的劳动用工还是比较灵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也可以。职工有什么待遇呢?作为普通劳动者,需要明白在什么情况下自己拥有什么权益?
第一,工资待遇。为什么提工资待遇?其实,涉及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拖欠工资。另一方面是否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职工离职或者被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是应当在职工发放工资的下个周期发放剩余工资待遇。
如果没有发放就构成了拖欠。拖欠工资,应当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双倍工资待遇。双倍工资待遇不应该属于工资,有点像经济补偿类型。但是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的,应当自应当签订之曰的次月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为止。
满一年之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此,双倍工资开始计算维权时效。
双倍工资问题,一般是由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受理,有些明确的情况劳动监察也可以受理。注意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有效期是一年,劳动监察有效期是两年。超时效后,就不能再受理了。
第二,社会保险费待遇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保,直至劳动合同当月。实际上只要当月在用人单位工作过,就有权力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
不过,一些地方社保系统是可以自由选择停保时间的。只要当月的社保没有缴纳,用人单位停保后就可以不用缴当月的社保,这其实也是没有多少道理的。
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拖欠社会保险费,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就会造成职工权益的损失。劳动者应当抓紧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要求补缴齐社会保险,才能够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失业金待遇。失业金待遇跟社会保险缴费是一脉相承的。失业保险每交费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期间国家会给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失业金待遇的标准也在不断提升,2020年将全面提升到90%的最低工资标准。
经济补偿金,一般是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或者对职工不利的行为,才应当向职工支付的。比如最简单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只适用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来讲,如果企业有违法行为,比如不交社保拖欠工资,职工也可以提出离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主要情形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6~7类情形。
经济补偿金标准要按照我们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确定。每工作一年按一个月的应发工资标准发放;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发放。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要额外加付50%的补偿金。
第五,赔偿金赔偿金跟经济补偿金是两码事,一般只适用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比如,用人单位无理由解除劳动者。
综上所述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些待遇非常复杂,要想全部了解,必须要深刻研究。其实对于劳动者来说,多数情况被解除劳动关系后,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就好了,将有关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要求全部尝试一遍提出,让用人单位提供证据材料,这样才能实现职工权益保障的最大化。一些有争议的问题,需要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对于劳动仲裁的受理有效期只有一年,所以要及时提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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