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教师取消编制后,临时工与正式员工还存在区别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取消的是大学教师编制,中小学编制不会变
本来编制问题就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制约了。
根据我们国家推动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我们将原先的机关事业单位划分为三大类,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和从事公益服务。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又分为三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中小学是华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而不少公立大医院和高等院校被划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随着改革的推进,高等院校和公立医院的编制要被取消。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已经到了彻底推进的阶段,大学和医院全员实行合同制,但是学校和医院的事业单位的属性并没有改变,仍然会对有关经费进行差额拨款。
对于实施劳动合同制的高等院校和公立医院,编制的后续影响也不是能够简单取消的。比如养老保险缴费的性质,机关事业单位,原先的编制人员缴纳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同时还有相应的职业年金制度。但是如果想将以前的编外人员或者说临时工纳入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年金管理,那仍然是不允许的。
对于原先的编外人员和正式编制人员,确实相应的用人单位有权力让他们实现同工同酬了,但是还要注意这么两点。第1点,用人单位要有足够的财力支持;第2点,用人单位要做好职工的管理和疏通工作,不要因为给编外人员涨待遇而编内人员待遇不变,造成工作的不稳定。所以,还是非常麻烦的。
中小学教育属于基础性教育,相应编制是不会取消的。现在,很多学校缺乏教师,但受限于编制总量的控制,不能够再招聘教师。于是很多地方想出了不少过渡性方案。比如招用聘任制教师、招用特岗教师。为了统筹教师数量问题,国家要求编制总量可以在省域范围内调剂,各地推动推动教师县管校聘,统筹调度教师管理力量。一些地区要求评选高级教师必须有一年以上的乡村学校教学经验,都是为了推动基础教育的均等化发展。
绝大多数地区的中小学校都不可以使用编外人员作为教师,顶多可以作为食堂、门卫等辅助性职工,由于岗位定性的不一样,想实现一种待遇也是几乎不可能的。
所以,想真正实现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的待遇完全统一,还是非常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