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人在上海离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外地户口在上海离职之后,要想办理公积金提取可能比较麻烦。
首先我们看一下,上海市可以提取公积金的11项情形。 文件依据《2017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11项情形分别是: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并没有说,外地户籍离职之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按照上述规定,要想将公积金提取,可能只有在外地买房、出国定居、缴存人离休、退休、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去世、家庭生活困难等等。
相对而言,各省市的提取政策实际上并不一样。比如青岛市有两条非常人性化的措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青岛的;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实现再就业的。
还是希望国家能够对各个地方的政策能够取长补短,建立统一的养老金提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