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工龄,社保以前缴费档次是100%,现在按300%缴费划算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养老保险缴费的误区
很多人都知道,我们养老保险基本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而且他们也知道我们养老金一定程度上是跟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的,因此很多人在想如果退休前一年按照300%基数缴费划算吗?会不会计算养老金的时候,就按照300%的社平工资计算呢?这种想法有点脱离实际了,实际情况要复杂的多。
养老金待遇由哪几部分组成?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全国统一的。2005年由《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主要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国家也规定在实施统账结合养老制度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当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上再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是由于当时的年代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所以要发放过渡性养老金做补偿。
如果现在工龄有40年,差不多是1979年参加工作,肯定有这样的工作年限。国家规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有企业固定工人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视同年限也会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所以,养老金计算公式可以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
养老金待遇的具体计算过程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基础养老金内容中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年限都没有问题,主要是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
缴费指数实际上就是缴费档次,如果按照100%的基数缴费,缴费指数就是1;如果按照300%,缴费指数就是3。
平均缴费指数是所有缴费年限缴费指数的平均值。不过有的地区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有的地区只有实际缴费指数。比如上海的企业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指数是1,也就是说过去不管工资待遇,还是级别都是按照100%基数视同缴费了。有的地区是按照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本人实际缴费的平均指数来计算。因此,产生的影响就不相同了。39年缴费指数是1,第40年缴费指数是3,这样平均起来缴费指数只有1.05。实际缴费25年,前24年缴费指数是1,第25年缴费指数是3,平均缴费指数则是1.08。
因此,如果最后一年缴费指数变化,基础养老金待遇可能是41%或者41.6%的社会平均工资。比40%的社会平均工资高出1%或者1.6%。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非常简单,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划入个人账户的钱数都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划入,因此300%基数缴费,一年会进入个人账户288%的月社会平均工资。100%基数缴费只有96%的月社会平均工资。
如果不考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和工资增长率的差异,60岁退休,待遇可以多领取1.4%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3)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比较复杂,各省市的计算方案并不一样,而且过渡系数也不一样。按照山东省过渡养老金计算方案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等于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平均缴费指数
假设有15年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年限,300%基数缴费可以领取20.475%或21.06%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比按照100%基数缴费,能够多领取0.975%或者1.56%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4.养老金增加的总和。
以社会平均工资粗算,由于各地政策不同,按照300%基数缴费可以多领取2.375%或者4.56%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应结果,每月能相差150到300多元。
综上所述,按照300%基数缴费,每月能多领取很多养老金,相对于退休后我们还有二十多年的预期寿命,肯定是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