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腿被电梯夹断商场拒赔,女主人:不警示狗乘电梯存在管理失误!你支持赔偿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于情于理,当然是狗主人站不住脚。
前些日子,在宁波发生了一件事情。一条小狗的主人在牵着狗逛商场时,腿被电梯夹断了。注意,这个电梯实际上是我们的手扶电梯,并不是有门的升降电梯。
由于小狗身上都是毛,于是在电梯出口,夹住了毛,继而弄断了腿。
狗主人胡女士抱怨,电梯没有警示标志,管理不够安全,才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胡女士给小狗做了手术,花了3000多元。在协商赔偿的时候,一开始商场表示是由于胡女士没有抱起小狗乘坐电梯,才导致被夹住的。因此不愿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只愿意承担30%。
后来经过胡女士找记者,对商场进行施压,然后商场就给全额报销了。
这个事情,可能颠覆了很多人的常识。毕竟大家从常理来讲,自我的安全意识应当是必须具备的。小狗不让进商场都是常理,更何况让小狗独自踩在手扶电梯上。如果是小孩子,你敢吗?
但是,实际情况是闹者也有理,毕竟商场没有做好警示标志,也没有人明确阻止,最终导致了事件的发生。有点像商场的楼层防护栏杆必须要在1米2以上,如果没有达到要求,万一发生坠落事故,都要承担责任的。再加上警示标志不明显,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商场作为场所经营者承担责任是没有问题的,也这也是为什么商场一开始答应要承担30%。
实际上商场为了避免麻烦,采取直截了当的方式结束纷争也是非常明智的。毕竟拖沓,时间久了对谁都不好。
作为经营者基本的要求就是做好风险防控,但往往由于各种要求比较复杂,很经营者做不到,最简单的就是各种小店的消防安全措施。既然做不到,那么出现了就要承担责任的。
所以,经营一家企业并不是简单的按照常理来推算的,不要老看他们挣钱多,实际上也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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