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中的过渡系数如何定?注意哪些?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退休后,大家都知道我们领取的待遇叫做基本养老金。可是,很多人并不熟悉基本养老金,实际上是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的。
2005年国家《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同时国家还规定,国发1997年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再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全国多数省市都是跟社平工资相挂钩的。比如山东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是这样:过渡性养老金等于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平均缴费指数。1.3%一般被称为过渡性系数。
北京市和天津市的过渡系数是1.0%,黑龙江省和上海市的过渡系数是1.2%,四川省和山西省的过渡系数是1.3%,云南省和浙江省的过渡系数是1.4%。似乎没见到1.1%的,呵呵。
我们现在社保缴费产生的养老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没有实施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以前,一般叫做统账结合以前,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怎么办?最初的时候上海市采用的是虚账实记,设计了一个虚拟账户。后来,2017年上海市又采取了跟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的办法。
江苏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是:(1995年全省和参保人员所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数×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指数×1995年底前的缴费年限×12%+1996年以后的利息)÷120。
过渡性养老金,跟本人后期的实际缴费指数相挂钩,因此如果本人后来缴费档次提高,养老金会更高一些。
如果我们全部按照100%的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按照山东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每一年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年限都会增加1.3%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实际上如果按照100%社平缴费基数缴费,社会平均工资不变的话,60岁退休一年只可以领取0.69%的社平工资。照此计算,一年过渡性养老金至少相当于188%的社平缴费基数缴费产生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最早参加养老保险或者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的基本上是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随着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实际上一些国有企业都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作为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维持养老金待遇水平的一种补充。企业年金的最高缴费合计比例可高达12%,相当于个人账户养老金8%的1.5倍。这一原因实际上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上也得以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实际上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4部分的。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相当于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的一种补偿。
所以,国家制定过渡性养老金的缘由是十分复杂的。希望大家能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