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希望延迟退休?为什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延迟退休的利益大于正常退休的人,才希望延迟退休。
其实,大家一直讨论延迟退休的话,总认为延迟退休是有权有势的人才希望的。实际上,延迟退休很简单,只要符合大家的需要和利益,总会有人愿意延迟退休的
一些机关事业单位愿意延迟退休。根据目前的政策,机关事业单位正副处级女干部和高级职称以上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是60周岁。一些高级专家的退休年龄可以延长到70岁。对于这些单位,一般来说工作不累,工资待遇还高。由于现在实行了养老金制度,退休时间越晚,缴纳社保时间越长,未来产生的养老金越高。尤其是2014年10月至2024年是机关事业单位新老办法的十年过渡期,2024年以后将发放100%的新办法退休待遇。由于新办法退休待遇跟社平工资相挂钩,缴费年限越长的人,越晚退休是越划算的。所以,很多职工只要能胜任工作,都愿意坚持下去。
当然一些高校的老教授等专家,都是些行业翘楚,他们有的确实是学校求着他们延迟退休的。山东省201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中的副高级以上的高级专家,退休年龄可以延长到65岁,根据个人申请、单位批准、社保部门备案的流程进行延迟退休。
实际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是从事脑力和专业技术工作。他们对于体能的要求是越来越低的,在未来他们肯定具备延迟退休的能力。
为什么退休年龄一刀切?目前的退休年龄政策,实际上还是按照一刀切的方式来划分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关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问题,实际上国家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也考虑了很多客观实际。比如说有的职工就是不愿意退休怎么办?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及时按照经济补偿金支付,每工作一年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待遇,那么职工等着靠着就可以了。早晚等到干不了了,本单位再支付三四十个月的工资待遇,然后自己才去办理退休手续,多划算?
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干嘛要一次性支付这么多的工资呢?这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时,职工的工作岗位存在,是不可以安排职工待岗的。如果以客观的理由找老职工不适合岗位,那么应当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再次证明不适合岗位才可以解除。这种解除依然适用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职工年纪大了,身体也会不好。按照我们国家关于职工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医疗期最长24个月。24个月不上班也就罢了,用人单位还要给职工缴纳社保,发放着病假工资。这其实还是无所谓。最让用人单位头疼的是,如果职工最终鉴定失去劳动能力,用人单位还要支付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重症加付50%,绝症加付100%,经济补偿金另算。
这样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虽然极大的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也对于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一旦没有到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绝大多数老人都成了用人单位终身要供养的对象了,最后还要支付一大笔补偿金。企业就非常难了。
所以,延迟退休的问题,现在仍然很矛盾,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想延迟退休就能延迟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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