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员工说想让公司继续帮忙交五险一金(钱他付),能答应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在生活中,会经常遇到一些职工希望单位给代缴五险一金的情况。尤其是离职职工为了保障保险的接续,需求更大一些。但是这种情况有风险,大家还是需要明白一下。
第一,代缴社保是违法行为。双方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不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保。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需要处以骗取的社保资金2~5倍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超过20人次或者从中牟利超过2万元的,应当将其列为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
6月30日,北京市医保局、市公安局联合通报了2起虚构劳动关系骗保案例,19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批捕。
第二,代缴社会保险还会牵扯到复杂的利益问题。
如果公司在职工离职以后没有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相当于确认保持劳动关系。
按理说,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继续发放工资,待遇即使是没有安排职工工作也应该发放待岗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发放工资待遇,其实劳动者甚至可以通过维权索要。另外,劳动者也可以单方面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有时候是职工主动申请离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职工以不发工资为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收取职工社会保险费是不合法的。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在职时的社会保险费是有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要求分别承担,职工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16%。
职工给单位缴纳全部社会保险费,由单位给代缴社会保险,本身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还牵扯到收入钱数做账的问题,如果说入账就是做假账了。
对于离职职工,实际上它们可以通过参加灵活就业保险来保障自己的养老和医疗待遇。而且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缴费基数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比例往往会更低一些。比如说总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只有20%,比企业缴费低四个百分点。
所以,一般没有必要由企业给代缴保险,风险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