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缴纳社保,不是交不起还总想退休金是什么心态?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不缴纳社保,还想要退休金,确实有很多人有这样的想法。为什么呢?有的人表示,国企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他们也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就领着养老金呢。关于这件事情,实际上还是要从有关退休制度说起。
退休制度的建立。1951年国家实施《劳动保险条例》,建立了相应的劳动保险制度,通过劳动保险对于职工实施养老、工伤等待遇保障。当时的养老待遇,叫做退职养老费。当时的劳动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本人无需缴费。
真正的退休制度,实际上是1957年建立起来的。当时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后来又对退休条件以外的工人、职员建立了退职制度。退休制度如果参加了劳动保险,相应的退休待遇由劳动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参加劳动保险,相应的退休费是由企业行政方发放或者民政部门通过预算由政府财政负担。
1969年,财政部要求个国有企业,停止计提劳动保险基金,相应的劳动保险待遇,由企业在营业外列支。这样,所有的退休待遇都不用缴费,是由原企业或者国家来承担了。
大家要知道,在原先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是城乡二元结构体系。上述退休制度有明确的适用范围,仅仅是针对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农民没有相应的退休制度,城镇中的无业人员也是没有退休制度的。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随着时间的推移,退休职工数量越来越多,他们养老待遇负担也越来越重。为了精简政府职能,国家准备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社会化养老。
1986年10月,国家率先在国营企业对计划内新入职的职工实施劳动合同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实施退休养老基金制度。相应的退休养老基金是职工本人承担3%,用人单位承担15%。1991年,国家全面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有职工都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的养老金。2012年7月1日,军人保险法实施,军人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都纳入了养老保险。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必须要有所衔接。最近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在过去退休制度之上的。根据相应的责任划分,对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相应的养老待遇按照养老保险缴费计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已实施养老保险缴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根据职工档案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社会保险法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承担。所以,视同缴费,年限并不是无人缴费,只不过是个人无需缴费而已,这也秉承了过去养老制度的模式。
不过,为了实施养老保险全覆盖,2009年国家建立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11年国家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将两种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对于实施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已经年满60岁的老人,可以不用缴费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所以,这一类人员确实不用缴费,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但是基础养老金水平不高,现在只有88元每月。
总体来看,这是养老保险制度以后,要想领取养老金待遇就是必需要缴费的,国家还会根据缴费的高低,确定养老金待遇的多少?所以,还是不要惦记不缴费就领取养老金待遇了,未来几乎不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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