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都是女人,为什么女职工50岁就退休,而其他人就得55岁?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个事情,要从我们的退休制度规定说起。
1951年我国出台并实施了《劳动保险条例》,开创性的为工人创立了养老制度。当时的退休还不叫退休,叫做退职养老。建立劳动保险制度的范围主要是100人以上的企业和一些行业单位。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退职养老的年龄就是女性工人、职员50岁。不过,如果是从事井下、低温、高温工作,女性工人、职员退职养老年龄是45岁。工人、职员慢慢就成了我们现在的职工了。一般来说,职员属于非筋肉劳动者,类似于商店的售货员、会计等等岗位。
195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了退休制度。相应的适用范围是所有城镇就业单位,比如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等。女性的退休年龄明确设置为工人50周岁,职员55周岁。职员由于工作条件较好,退休年龄延长至了55周岁。另外,特殊工种工作的女职工(包括工人、职员),退休年龄是45周岁。另外,还新增了两种失去劳动能力退休的规定。
197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主要是针对当时的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重新完善了有关的退休制度。这两个《暂行办法》至今有效。两个《暂行办法》规定,女性工人退休年龄是50周岁,女性干部退休年龄是55周岁。将岗位管理转换为身份管理,不过一般来说,身份也对应着相应的岗位设置。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满足相应年限,女性可以年满45周岁退休。由医院证明,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失去劳动能力的,女性可以年满45周岁退休。
2001年,随着劳动用工的不断发展,为了提升国有企业的积极性,相应的用工制度又逐渐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女性确定为55周岁退休,其他女职工退休年龄确定为50周岁。特殊工种、失去劳动能力,退休年龄不变。
过去,我们的劳动用工一直都是城镇和农村分离的制度。2001年,人社部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女性农民合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退休年龄是女性55周岁。不过,一些地区由于出台退休年龄政策更早,至今仍然执行50周岁的规定。可以说,在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下,各地有了更灵活的规定。
2015年,中组部下发文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延长为60周岁,不过也可以根据本人申请55岁退休。2019年,广东省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定的办法》,明确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岁退休,不过也可以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在年满55岁时自愿退休。
山东省2019年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对于一些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延迟退休至65岁。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一些高级专家离退休年龄确实可以延长至65岁、70岁甚至更久。
所以,退休年龄的不同,是由于退休岗位和本人具有的专业技术知识等因人不同的因素确定的,至今有关制度已经沿用了近70年。#理财大赛第三季#